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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要點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AACSB推動委員會商管認證辦公室設置要點

108.06.20  107 學年度第2學期第 9 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一、國立臺北商業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提升教學品質及國際競爭力,同步接軌國際商管教育趨勢,執行獲得國際商管學院促進協會」(The Association to Advance Collegiate Schools of Business;AACSB)認證,特設置AACSB推動委員會及AACSB商管認證辦公室」(以下簡稱本辦公室)

二、本辦公室接受本校AACSB推動委員會之指導負責AACSB商管認證相關業務之執行並使本校相關學院、系所與學位學程取得並維持AACSB商管認證資格為首要任務

三、本辦公室負責辦理本校AACSB推動委員會會議相關行政事宜AACSB推動委員會由副校長、教務長教發中心主任、相關學院院長、AACSB商管認證辦公室執行長、相關系所與學位學程之單位主管組成,由副校長擔任召集人及主席

四、本辦公室置執行長1執行長1,由校長聘請本校專任(或專案)教師兼任之,綜理及執行AACSB商管認證工作。並置執行秘書1-3人,主要協助AACSB商管認證之申請書報告書內容撰寫搜集與整理相關資料配合執行長進行學習品保(Assurance of Learning;AoL)系統之建置課程資料之搜集分析等

五、本辦公室之工作項目如下:

  1. 蒐集AACSB商管認證單位最新認證標準及教育趨勢。
  2. 推動撰寫與申請AACSB商管認證事宜與報告
  3. 建置學習成效評量、施測與鼓勵機制,並實施評量。
  4. 分析各相關單位評量結果,考並改善。
  5. 設定學習目標,辦理提升學生學習目標表現的相關活動。
  6. 配合AACSB商管認證所需,追蹤學生學習成果表現,及記錄各相關單位為提升學習成果所作之改善行動,並將有關數據與紀錄撰寫成自我評估報告。
  7. 蒐集及彙整各相關單位專任(含約聘)及兼任教師每年學術績效報告。
  8. 其他AACSB商管認證相關事宜。

六、本辦公室成立AACSB認證工作小組,辦公室執行長副執行長執行秘書、參與認證之教學單位教師代表組成,負責學習品保(AoL)等相關事宜由執行長擔任小組召集人及主席

七、本要點經行政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